上次銀髮族移民記一文中,道出老年人在美國的心酸,而這篇“孩子被政府帶走了”,則是來自中國的新移民,在美國教育子女的生活中,竟然誤蹈法網。所以想要平安的在美國生活,還得熟悉西方社會的法律規定才行。


DWNEWS.COM-- 2006年11月14日5:3:35(京港台時間) --多維新聞
多維社記者呂賢修獨家報導/發自上海的一封求助信,最近在網路上引起許多迴響。由於9歲的兒子離家出走,當事人及前妻被控以疏忽及虐待,一雙兒女的監護權並被加州政府接管。當事人以“電影〈刮痧〉真人版”形容此事件。(chinesenewsnet.com)
  一封網路求助信
“向全球華人求助,向全球媒體求助,向全球網民求助!”2006年8月31日,中國新浪網博客出現一封以此為標題的求助信。由於媒體的關注,很快地,有5萬多人次瀏覽了這個網頁。從這些留言,可以反應華人對此議題的不同看法。諸如:“僅憑小孩子胳膊上的淤青,就斷定小孩受虐待?告他們違憲!”“把感情司法化是很莫名其妙的舉動,文化差異實在太大,我們的歷史他們根本沒法理解,這是太無奈的事情。”“既然你選擇做美國人,就應該接受美國的教育與,家庭監護方面的習慣。”“實很難證明在對待孩子時,也能控制自己的過激。你看你一激動就號召全球華人,完全不理解法與情的關系。
  2個多月過去了,加州橙縣家事法庭以就此案2度開庭。10月30日,在接受多維記者電話詢問時,居住於上海的高峰表示,當天庭審結束時,由於2個小孩都表示非常想家,法官裁示增加母親探視次數至每週3次,每次延長為3小時。至於孩子何時可以回家,他悲觀地做出至少2年的假設。“不管是在法庭內或法庭外。做為父親的權力,現在要靠自己來爭取了。”他強調。
  事件回放
案件的2位被告,高峰與柯女士,2人原為夫妻。。高峰的背景是法律專業,柯女士則是英文。2003年,2人離婚。2名子女,9歲的傑瑞與5歲的妹妹筱琳,依法由母親負責撫養,目前居住於加州洛杉磯ALHAMBRA市。高峰後來回到上海,任職星客特汽車公司。這段時間,每天只能靠越洋電話與子女聯繫感情。
  2006年8月12日,高峰回憶,自離婚後從未主動與他聯絡的柯女士,突然發給他1封主題為“緊急”的電子郵件,“你的手機不通,請速與我聯絡。”高峰當時猜想,肯定是孩子出事了。電話接通後,他只聽到前妻說“social worker(社工)”兩字,便知道電影〈刮痧〉的劇情,發生在自己身上。  
柯女士描述,7月30日,傑瑞不願與妹妹一塊玩,並對妹妹比了1個中指,因此她叫傑瑞站好,罵了他幾句。不料隔天一早5點,傑瑞便與11歲的朋友喬丹騎單車離家出走。兩人一路從Costa Mesa騎到Irvine,2個小時後,被警察攔下。事後,經由社工告知,2個小孩告訴警察:媽媽打他、罵他,喝了酒就躺在地上,1個禮拜不給他們吃喝,他們只有出來找食物。  雖然小孩隨後坦承說謊,但不為社工採信。柯女士遭政府指控虐待及疏忽,而高峰,雖然人在中國,仍被控以疏忽。法官下令,立刻將2個小男孩送往寄養家庭。  
1週後,調查人員取得搜索令,深夜搜查柯女士的住處,在女兒手臂上發現1小塊瘀清,判定是受到母親毆打,於是強行將女兒帶走。雖然母親解釋,瘀清是女兒騎單車摔倒所致,並企圖阻攔。但由於當場情緒過於激動,被調查人員認定精神狀況異常,並要求她接受心理測試。  
至此,柯女士自知已無法控制狀況,於是與前夫高峰聯絡,尋求援助。高峰隨後與社工人員取得聯繫,當被問到:是否知道前妻長期虐待小孩?他回答:前妻非常愛小孩,不可能虐待。只是上海女人好強,喜歡調教人。他並探詢將小孩帶回中國的可能,但社工表示:2人是美國公民,美國政府有義務保護他們。  
針對疏忽、虐待等罪名,由於高峰人在中國,僅由法院公派律師代表出庭,屆時將採缺席宣判。一旦罪名成立,前妻會被羈押,2人也極可能因此失去子女監護權。而法官在裁判監護權時,具有血緣關係的申請人,將優先被考慮。對此,高峰先做出最悲觀的假設,一旦2人的監護權被剝奪,孩子應當由親人撫養。他安排孩子在上海的外公、外婆,以及在日本的姑姑前往美國,預備屆時爭取監護權。然而,由於2老簽證的面談日期,被領館安排於60天之後,連庭審都趕不上。高峰先寫了一封網路求援信,引起中國媒體的關注。隨後,並接受記者採訪,陳述整個事件。簽證順利核發後,3人在9月12日抵達洛杉磯。
  然而,在9月14日第一次庭審中,社福人員,對高峰在中國與媒體討論案情的作法十分不滿意,認為他有意妨礙司法公正,並質疑他企圖誘拐2個美國公民回中國。對此,法官裁示,日後所有家屬與孩子見面,都要有社會福利局會說中文的人員作陪,避免其私下串通。至於母親的刑事罪名是否成立,以及監護權的歸屬,將由家庭法庭繼續審理。
  給孩子一個交代
  基於保護未成年當事人,洛杉磯當地案件調查人員,及母親柯女士都不願對媒體表示意見。透過電話,高峰對多維記者表示,雖然他對美國司法包容不同文化的能力感到失望,但願意配合走完這段最短可能2年的程序。
  高峰回憶,在收到控訴書之後,他立即致電社會福利局調查員,然後傳真所有的個人資料傳真,接受背景調查。對於選擇尋求社會支持,他表示,自己在中國接受訪問,一律用真名,也沒有打馬賽克。他最壞的打算,如果孩子被判給寄養家庭,將來問他:你當時如何對我?為何不為我抗爭?他相信,起碼這所有的過程,將來可以可孩子看,父親從來沒有放棄過。至於在中國媒體公布孩子的照片,則是希望所有人知道:如果是被虐待的小孩,表情怎麼可能這麼可愛?
  至於刑事罪責,他分析,如果庭外和解,前妻有條件認罪,孩子也許可以有條件地回家。但因為會留下案底,而且社工可以隨時來探視,形同失去隱私,他不認為前妻會接受。如果法院宣判無罪,孩子可以立即回家。最嚴重的是,如果有罪,最快將需要6個月到2年,才能確定監護權。這段時間,家人只能等待。  
高峰認為,父母、家人的愛,是寄養家庭無法取代的。案件的時間拉長,對小孩的影響,也很難評估。據他所知,許多研究結果顯示,在寄養家庭成長的小孩,日後容易傾向仇視社會。剝奪小孩父母的監護權,是否對小孩是最有利的安排?這也是他要抗爭的原因。
關於媒體披露社工認定的13項證據,高峰不願多談,只是強調,13項證據,沒有一項正確,他及前妻從來沒有虐待孩子。他舉例,兒子喜歡打遊戲機,但母親規定每天只准打半小時,因此兒子心理不舒服。至於女兒手臂的瘀青,鄰居及朋友都可以證明,是她自己騎單車跌傷的。醫生也證明,女兒有點螺旋腿,走路容易摔倒。
  此外,小孩愛吃零食,而且不知自制。母親寵小孩,每週末買回很多食物,放在冰箱裡,不可能不讓孩子去拿。但孩子沒有節制,如果不買,社工會認為父母餓到孩子了。而叫孩子“小胖子”,是擔心他們的健康。美國人或許認為這是一種羞辱,會傷害兒童心靈。但高峰指出,每個民族對此稱呼認知不同,如何界定是傷害?  
價值觀不同,高峰認為這是最大的問題。比如他想對法官說,他已經把一切的愛都給了孩子。但律師建議,如果這樣說,檢察官會指出:這就是不負責任的表現,因為你從不問他們想要什麼。
  他回憶,事件發生後,許多網友寫信給他。其中有人也有類似經驗,並形容美國的這套制度,就像一種無煙工業,社會福利局有權力動用許多政府資源。一旦立案,有許多環環相扣的程序,被告、小孩要看心理醫生,要驗血,檢查有無酗酒、吸毒,過程中有太多人受益,但並不是每個案子最後都有結果。
  “小孩生活在美國是否真就安全?安全的定義是什麼?”高峰認為,如果孩子在中國,絕對不會發生這種事。現在對小孩已經造成傷害,這才是他最頭痛的事。
  權力靠自己爭取
目前2個孩子傑瑞與筱琳都已經轉學,暫時寄養於1位德國裔老太太的家裡。“兒子已經認錯,但女兒還太小,根本無法理解為何會被送到別人家,為何每週只能與媽媽見面1次。”高峰表示。至於專程來美的外公、外婆,現在正爭取多些機會與孩子見面,拉近彼此關係。  
每天晚上7點到7點半,高峰可以與孩子通話,前妻則是7點半到8點。在起先的談話中,高峰想讓孩子明白:這件事,他們是主角,必須表現強烈的回家慾望,大人只能依法辦事。但兒子很天真,把這些話告訴老太太,老太太又轉告社會福利局,因此檢察官說父親想誘拐孩子。由於依法,不能與孩子談案件。所以高峰後來換了角度,每天跟他們說一段小時候的事,只想激發孩子對家庭的渴望。他安慰自己,假裝是孩子去讀寄宿學校,才不會太難過。
  除了思念,高峰還有隱憂。他擔心,孩子就算回來,但已經學會這一套制度,以後更難管教。談到未來,高峰表示,現在還沒想清楚,接下來該怎麼做。只是思考在這段時間,如何將父母的愛,延伸到寄養家庭。“因為這實在太長了,等到小孩回家,他們都長大了。”他說。雖然這件事發生了,但高峰認為自己還是要盡父母的職責。等刑事罪嫌澄清後,他考慮親自來美見孩子。他也希望得到法官同意,孩子寒暑假時,可以帶他們回中國,多瞭解一些中國的傳統。律師建議,在美國,所有的權益都要靠自己爭取,不管是在法庭內或法庭外。高峰說“做為父親的權力,現在要靠自己來爭取了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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